席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官方聲明
緣林致君、胡紫琳二人為曾受任於席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本公司)處理事務之人,本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忠實執行業務。然而,林致君竟為意圖自己不法利益,於在職期間,基於背信之犯意,未將龍邑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龍邑公司)本欲繼續與本公司合作之意向告知本公司,欲改以數位軸策略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數位軸公司)之名義與龍邑公司合作第三波社群行銷專案,而胡紫琳亦與林致君共同基於背信之犯意聯絡,於其仍在本公司任職期間,共同替數位軸公司執行上開行銷專案,故,林致君、胡紫琳二人違反對本公司之義務外,並使本公司受有未能與龍邑公司繼續合作之損失,致生損害於本公司之利益。該二人之行為,經本公司察覺上情後提出告訴,蒙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,並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依刑法第342條第1項之規定,判決林致君、胡紫琳二人共同犯背信罪,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參月、有期徒刑貳月,該判決業已確定。
事件發生後基於法院審理期間偵查不公開,故本公司尚未對外界說明,但因近期刑事法庭審理結束,感謝各界朋友關心詢問,為了統一說明並避免造成誤解,本公司特此聲明如上,以正視聽。
席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10年01月18日